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衔级制度的决定

11

(受权发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衔级制度的决定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衔级制度的决定

(2022年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为了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加强军队的指挥和管理,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根据宪法,现就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衔级制度作如下决定:

一、士兵军衔是表明士兵身份、区分士兵等级的称号和标志,是党和国家给予士兵的地位和荣誉。

士兵军衔分为军士军衔、义务兵军衔。

二、军士军衔设三等七衔:

(一)高级军士:一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

(二)中级军士:一级上士、二级上士;

(三)初级军士:中士、下士。

军士军衔中,一级军士长为最高军衔,下士为最低军衔。

三、义务兵军衔由高至低分为上等兵、列兵。

四、士兵军衔按照军种划分种类,在军衔前冠以军种名称。

五、军衔高的士兵与军衔低的士兵,军衔高的为上级。军衔高的士兵在职务上隶属于军衔低的士兵的,职务高的为上级。

六、士兵军衔的授予、晋升,以本人任职岗位、德才表现和服役贡献为依据。

七、士兵军衔的标志式样和佩带办法,由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

士兵必须按照规定佩带与其军衔相符的军衔标志。

八、士兵服现役的衔级年限和军衔授予、晋升、降级、剥夺以及培训、考核、任用等管理制度,由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

九、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警士、义务兵的衔级制度,适用本决定。

十、本决定自2022年3月31日起施行。 【编辑:房家梁】

英国将发报告“扩充网军”:裁减军队规模,增加应对网络战争投入

我国科学家首次构建家蚕全基因组编辑筛选平台

破解企业融资难题必须兼顾平复短期冲击和长期机制建设

捷克驱逐18名俄罗斯外交官

全球光伏市场需求旺盛 中企积极布局海外产业链

浙江仙居“跑腿院长”:亲爱的战友,你们等我归队

长春年轻夫妇接棒母亲守护旧书店传递书香

河南将暴雨橙色预警升级为红色预警

2024“潮州青龙庙会”非遗民俗轮番登场

长三角人春节出境游跃跃欲试 升级版消费度假受青睐

荷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增至4204例 死亡179人

钟南山:罕见病防治要形成全国性的合力

中德医学界联合“云查房”拓多领域合作

四川第四条特高压输电工程建设加速攻坚

“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世界遗产主标识揭彩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蓝色未来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